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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报考

  办理机构
  山东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山东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济南市经十路86号 邮编:250014
  电 话:0531—82676312 传真:0531—82676335

  申办对象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
 
 
    办理程序
    (一)报名
  1、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山东省考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欲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山东省旅游局政务网www.sd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自行填写、打印报考登记表格),逾期网站报名系统自动关闭。网上报名提交后,考生请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旅游局办理报考资格审核(审核报考登记表、到指定银行交纳报名费及考试费)。
  2、审核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查体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片免冠照片3张。加试考生另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导游资格证书超过3年有效期的,必须同时校验有效导游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导游资格证无效,不得申请加试。
  3、由各市导考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审查(主要审核报考登记表各项内容及考生交费情况),对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并在《准考证》的报名人员照片上加盖市导考办印章。

    (二)考试
  考试时间由山东省导考办公布,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分笔试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即口试)两部分。笔试考试科目为旅游政策法规(含旅游法规、时事政策)、导游实务和导游基础知识。口试分为两部分,即“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另外,报考外文类考生与报考中文类考生一样参加三门笔试,并用所报语种进行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即口试)。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不设补考。

    (三)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准考证上提示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办理成绩查询登记手续,由各市导考办集中办理查询。

    (四)发证
  考试全部合格者,由省导考办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员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监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范围内使用。

 

  以上各程序的具体时间安排参见每年由山东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颁发的《山东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 [鲁价费发(2007)141号]

  办理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第263号令发布]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一条 [国家旅游局令第15号]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1995)059号]
  《关于改革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等级考核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工作的意见》第一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2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