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服务基本标准
为在全省旅游行业进一步倡导树立“细微服务”理念,提升旅游企业服务细微化水平,特制定《旅行社服务基本标准》、《星级饭店服务基本标准》、《旅游景区服务基本标准》和《旅游汽车公司服务基本标准》。以上《标准》为旅游服务基本试行标准,各类旅游企业在具体服务工作中,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有关服务标准做进一步充实完善,细化服务规范,确保为旅游者提供细致、周到、热情、高效的服务。
由于经验不足,起草时间仓促,《标准》难免有不当之处,请各市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 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适时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旅行社服务基本标准
星级饭店服务基本标准
旅游景区服务基本标准
旅游汽车公司服务基本标准
Copyright(c) 2006 山东省旅游局 山东省旅游信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sdta@sdta.gov.cn